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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1×1 于 2024-2-26 12:04 编辑
晚上下班回家时,我骑自行车途经某双向两车道的道路,当时前方某位仁兄在倒车。
因为车后的 LED 刺眼的原故,我在无法判断路况的情况下,贴着前车左侧骑了过去,碰到汽车的左后视镜并致其发生“弹性形变”。
然后我就走了。当是时,司机开车从后面追上来,把车停在我的斜前方,大约在说 ” 你怎么跑了,嗯!?”
既然对方追来了,我也停下,(大概)发生了以下对话:
非机动车驾驶人(以下简称 ” 社 ”):怎么了(明知故问)?
机动车驾驶人(以下简称 ” 资 ”):你把我的后视镜撞了就跑了,嗯!?
社:(判断前后均无来车后,走到司机同侧)…
资:要是你停下,说声对不起,也就算了,结果你就直接跑了。
社:对不起。
资:把我的后视镜都撞歪了。
社:来,我把她扶正。
资:不用,我已经弄正了。
群众甲、乙:算了,算了,走吧,也不是故意的。
社:刚才车灯太刺眼了(走向车后,想用手指示意),所以 …
资:哪里刺眼了!
群众甲、乙:算了,算了,走吧,也不是故意的。(同时向 ” 社 ” 以面部动作示意)
资:(返回汽车,系好安全带,点燃香烟)什么人嘛!
(对话完)
个人感想:
1. 我确实有错,当时应该更真诚地道歉,至少递递烟;
2. 群众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,很有人性。
编辑:
有读者反应,我 ” 肇事逃逸 ”,我认了。
那请问,当时应该怎么办呢,左侧是对向车道,右侧是行人道路(宽度不足 2 米且全街都被商贩占领),前方在倒车。
正文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