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些年遇到的打工人(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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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样一个连刚入门的外行人都知道是风口的环境下,这些网贷平台更是迫不及待地加快发展业务的步伐,以达到集资卷钱的目的,于是借款流程的门槛很简单:注册,实名,借款,审核,放款。

比如,我下载一个某某贷,用手机号注册,实名认证,提交借款申请,然后平台的人审核,审核通过,放款到银行卡,我拿到钱后,必须在规定期限内,一般为放款后的 7 天、14 天或 1 个月,还清本金 + 利息。

看上去是不是挺正常的?

一点都不正常!这种平台是黑暗、吸血的。因为,平台要先把第一波利息收了,多数为 1~2 成。本质上,这个就是“砍头息”,但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有砍头息,于是平台会换个说法,如平台管理费、运营服务费等。然后,还有银行通道费、信息安全费等乱七八糟的,一顿加总下来,账面上虽然显示借了 1000,实际到手能有 800 就算不错了。

而根据我国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:
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% 部分的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故此,年利率超过 36% 的借贷属于高利贷。

而上面那个借 1000 到 800 的例子,是当时很多口子真实存在、非常常见的。一个 14 天的借款,年化算下来,能轻易冲破 500%,绝对算得上是高利贷中的高利贷!

会去借这种钱的人,要么生活发生重大变故急需用钱,要么已经躺平或者离躺平只有一步之遥,基本上都是抗风险能力极低的一类人,所以坏账率很高。为了抵坏账,平台就越黑,用户到手金额就越少,被催收的方式也越暴力。顺序大致为:

到期前两三天,平台客服用短信、电话等方式,温馨提醒用户还款(首呼)。此时,即使态度算不上太好,至少也是平和的。

到期日未还,平台继续给用户打电话(二呼),告知不还的后果怎样怎样,语气开始强硬。

到期后三天内仍未还,用户资料将从客服系统转到催收组,催收人员多为平台外包,他们就不跟用户客气了,直接放狠话(C1):最迟明天,赶紧还钱,不还,通知你所有家人和朋友,看着办。如果明天还不还,就开始炸通讯录、发骚扰辱骂短信、把用户照片 P 图、到处散播你借钱不还的消息(C2),甚至上门恐吓、威胁(C3)等。

在 C2 环节中,有些催收短信极富想象力。发电子律师函和法院传票是基本操作,还有网上一度很流行的——“由于您借款未还逾期,我司执法人员一行数人现已经火速携枪赶来,要上门将您强制击毙,立刻还款既可撤销行动”之类的梗,也差不多是那会儿出现的,并非凭空捏造。

总之,不还钱,就等着永无宁日吧。

但我这位同事才不吃这一套!因为,他靠着对产品的理解和风控的漏洞,以及看准口子不合法的特性,命中了平台的阿克琉斯之踵。于是,他坦然地说出了无数老赖说过的那句经典名言:

凭本事借的钱,我为什么要还?

正文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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