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饭三两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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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了太多的外卖了,这个周末终于想自己做点吃的了。外卖吃过来吃过去就那么几家,就算再好吃的东西,每次都点,每天都吃,总会吃腻的。而且,点外卖又很贵,重油重盐的,吃着很香,但每次吃完都很口渴。

早上在盒马买了一些菜,最近挺喜欢逛盒马的,东西很多,很齐全,什么吃的零食,各种生鲜一应俱全了,不仅喜欢逛实体店,而且也总在他们家点外卖。干净整洁,而且服务态度很好,东西又很齐全,这谁能拒绝呢?

今天买了一些五花肉,买了一些猪肚,买了一些辣椒,买了一些蒜苗,花了 50 块钱。中午做了一个炒五花肉,晚上做了个炒猪肚。

外卖到了后,先把五花肉和辣椒用清水洗了一下,把五花肉切成片状,越薄越好,把锅先涮了一下,烧热它,再倒进去一点点花生油,让油出现沸腾的状态,就可以把五花肉下到锅里煸炒了,煸炒时间可以稍微长一点,把五花肉的油脂给逼出去,一直到肉表面呈现微微金黄色,稍微有一些卷的时候,就继续往锅里放一勺豆瓣酱,上色均匀。

这时候锅里面已经都是油了,不断地冒着泡泡,我习惯将炼出的油倒掉一部分,太油腻的话身体吃了不舒服,这时候再放入切成段的蒜苗,稍微炒两下就可以出锅了。

20 块钱的五花肉,差不多有一斤,在厨房忙忙活活的弄了一上午,开开心心的出锅,摆盘,自己做的菜就是香,吹着空调,一边喝着小酒,一边吃着菜,很自在,最后一整个光盘。

不过晚上的猪肚就成了失败品,由于是第一次做猪肚,经验有些不足,再加上猪肚没有切的很薄,导致嚼不烂,一整盘菜最后就浪费了。

其实我挺喜欢做饭的,自己挑选食材,自己清洗食材,自己烹饪出来,虽然我的厨艺不是很好,但总觉得自己做的特别的香,记得在之前公司的时候,经常去领导家玩,那个领导自己买一些菜,我有时候也会带一些菜,他租的房子很大,厨房和客厅都很大,很适合做饭,然后把一个小组里的人都叫过去,刚开始有个同事很会做饭,但后面就离职了,我平时在家里就很少做的,记得有一次我清蒸了一条鲈鱼,被我妈一顿嫌弃,说是太淡了,我说你年纪大了,吃淡一点的好,她说不行不行,得去重加工一下。自此,就基本没再家里做个饭了。

但是那个同事离职之后,我就临危受命,担任了厨师的角色,没想到效果却意外的好,拿手的有两道菜,一个是红烧鸡块,一个是炒五花肉,每次做这两道菜,每次都被不同的人夸赞。吃完之后,几个人就在家里吃西瓜,组队玩游戏,很多个周末都是这样度过的。

来上海后,一直是租房子的状态,跌跌撞撞的换了好几次房子,有时候会有厨房,有时候没有。上一家租的房子,就是一个原始的大主卧,没有做饭的地方,在那里住了三年了,基本上都是在外面吃或者是点外卖。

住了太久了,对那个小区很熟悉,想走又不想走,不想走是因为对那些太熟悉了,吃喝玩乐,闭着眼睛都能找到,想走也是因为太熟悉了,这毕竟不是自己买的房子,很熟悉有什么用呢,得去别的地方看一下,了解一下,不是老是困在这个熟悉圈里。

现在找的这个房子是个老破小,天天要爬楼梯到 6 楼,周围也是有点脏乱差,但是在找的过程中,我却对这个房子的厨房一见钟情,可以说,就是因为这个厨房,我才选择租这个房子的。厨房不大,正对门就是原始的天然气灶台,左边是两个洗菜池,右边是一个很长的台面,抬头是三四个大壁橱,台面下是各种抽屉和柜子,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。最最重要的是,这个厨房完全属于我一个人。我是很不习惯和别人一起共用厨房,共用卫生间的。搬进来的第一天,我就在幻想着以后在这个厨房里,会做出什么惊天美味,我发现我还是挺爱幻想的。

但实际的结果是,即使有这么方便的一个厨房,我好像也很少做饭,说自己很忙,没时间,其实都是借口。

直到上一次食物中毒后,我才又重新开始审视这个厨房,现在早上和晚上都是自己开始做,周末就买点菜,整点花里胡哨的。

正文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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